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新闻动态_爱游戏官方全站app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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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2-07 21:10:25 |   作者: 新闻动态

       

  《丽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方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倡导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成效,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显著地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2%和51%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4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64亿立方米以内。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慢慢地加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0%和55%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53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市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南方丰水地区领先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通过实施“八大任务”,完善“八项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节水新格局。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市县两级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依据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科学制定各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以县(市、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全方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全部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2.推进流域水量分配。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流量底线,强化流域用水管控。到2022年,完成松阴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生态流量管控。

  1.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各地要严格管控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规模,严格新增高耗水取水审批,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2.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

  1.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3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1万亩以上,建成节水型灌区20个。

  2.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检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每年开展5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3.推进农村里的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展现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文明风貌。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落实好水费收缴制度。

  1.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的基本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组织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公司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组织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发改部门在新建工业园区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到2022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2.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制定和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160公里以上,市本级和90%以上的县级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3.开展公共领域节水。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市县两级全部机关和6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六)非常规水利用。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快速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到2022年,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1.打造节水标杆,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打造5个节水标杆酒店、5个节水标杆校园、20个省级节水型小区、20个节水标杆小区、6家节水标杆企业,完成30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9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2.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工作。到2022年,全市遴选出1家水效领跑者工业公司、2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八)节水技术推广。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装备。加大先进的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的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

  (九)完善深化水价综合改革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十)完善水资源税费改革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努力配合省级部门工作部署,执行落实水资源税费改革,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十一)完善节水奖励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的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机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努力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探索用水等各类产权交易,加快推进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十三)完善节水融资模式新机制。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及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到2022年,完成1个合同节水试点项目。

  (十四)完善水效标识制度落实机制。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十五)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参照省级用水定额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以《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作为核定用水的重要依据,严格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生活服务业的用水定额管理。

  (十六)完善用水监测统计机制。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依托省级节水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收集、共享和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以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市节水办为依托,由市水利局牵头建立市级节水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市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节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节水行动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节水行动目标任务。

  (二)保障资产金额的投入。加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八大任务”的实施、“八项机制”的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并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

  (四)增强节水意识。算好节水经济账、生态和环境账以及文明账,向社会宣传节水对丽水发展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充分的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健全市县两级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依据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科学制定各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

  以县(市、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全部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流量底线,强化流域用水管控。到2022年,完成松阴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生态流量管控。

  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各地要严格管控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规模,严格新增高耗水取水审批,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3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1万亩以上。

  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检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每年开展5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落实好水费收缴制度。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展现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文明风貌。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的基本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组织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公司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组织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到2022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制定和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160公里以上,市本级和90%以上的县级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市县两级全部机关和6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快速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到2022年,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

  开展重点用水行业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到2022年,全市遴选出1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

  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到2022年,全市遴选出2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加大先进的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的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努力配合省级部门工作部署,执行落实水资源税费改革,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的支持作用。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努力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探索用水等各类产权交易,加快推进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及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到2022年,完成1个合同节水试点项目。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参照省级用水定额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以《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作为核定用水的重要依据,严格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生活服务业的用水定额管理。

  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依托省级节水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收集、共享和应用。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统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以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市节水办为依托,由市水利局牵头建立市级节水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市节水工作中重大问题。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节水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节水行动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八大任务”的实施、“八项机制”的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并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算好节水经济账、生态和环境账以及文明账,向社会宣传节水对丽水发展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充分的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