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等12部门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_新闻动态_爱游戏官方全站app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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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等12部门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

时间: 2024-01-23 11:18:45 |   作者: 新闻动态

       

  【本站5月14日讯】近日,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等12部门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2021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部署做好2021年全省节约用水工作。

  《实施计划》要求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围绕浙江节水行动“168”工作体系,快速推进重点行动,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市场机制,提升节水意识,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节约集约转变,促进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1.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建立“十四五”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制定2021年度省对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方案,完成并发布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严格落实禁限批措施。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标准调研,推动县域达标建设提档升级。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省达标率达到95%以上。

  2.推进江河水量分配。继续推进跨行政区江河水量分配,指导温州市完成飞云江流域水量分配、有关各市将钱塘江、瓯江流域水量分配指标落实到县。加强钱塘江、瓯江等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指导编制飞云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制订全省主要江河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名录,研究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切实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3.严格规范水资源论证。贯彻“四定”理念,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高耗水产业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开展质量评价和通报工作。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研究制订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指导文件,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点、技术方面的要求、审查标准和工作机制。加强节水评价台账管理,组织并且开展节水评价成果抽查,从严叫停审查不通过项目。

  4.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完成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组织并且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组织并且开展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探索将用水户违法取水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路径。

  5.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研究现代化灌区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制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技术指南,加快5个中型灌区前期及建设进度,打造安地灌区“现代化灌区”示范样板。持续推进农业节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结合化肥减量相关项目,提升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全省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50万亩以上。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100条。

  6.发展节水畜牧渔业。严格按照“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要求,统筹协调生猪增产保供与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关系,开展50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建设省级美丽牧场100个。全方面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县和示范场创建,创建10个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300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7.推进农村里的生活节水。进一步加大水源工程、规模化水厂建设,提升农村饮用水标准,完成50座规范化农村供水水厂创建。持续开展小型供水工程及管网更新改造,确保城乡同质饮水。健全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持续推动运行管理信息化、水费收缴常态化、应急处置专业化。细化完善农村公厕建设改造指南和运维管理导则,评定2000个省级星级农村公厕,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覆盖。

  8.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引导高耗水企业组织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举办工业节水技术推广会,加大对工业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工业公司提升节水生产管理上的水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用水效率。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节水型企业建设,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200家,启动省级节水型企业复评工作。

  9.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继续在全省大花园建设中推进美丽园区等美丽载体建设。推动园区产业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升级,深化水资源循环利用。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开展工艺节水和中水回用改造,力争实施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项目5项。优质水源紧缺地区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全省新(扩)建10个以上工业水厂。结合美丽园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设立和整合提升,推进节水标杆园区建设。

  10.建设节水型城市。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300个以上,积极督促指导温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推进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全省公共供水管网内计划用水管理。

  11.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实施供水管网改造,促进供水管网的有机更新。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800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12.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明确2021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水耗指标,分解落实全省公共机构用水总量任务目标。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供水管网节水诊断,全面使用节水器具。进一步提升省级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的比例,力争全省60%以上市、县(市、区)机关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加强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对满五年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做复核与重新命名。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改造节水器具2.43万套,新建改造智能水表10万只。

  13.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贯彻落实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组织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申报,指导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推动再生水能力建设,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5%,缺水型城市不低于20%。2021年全省建设5个以上工业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

  14.沿海地区充分的利用海水。在海岛地区和沿海产业园区大力推广海水淡化,加快实施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海水淡化工程(二期)、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等一批海水淡化重点项目。2021年,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40万立方米/日以上。

  15.打造节水标杆。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积极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全省创建50个节水标杆酒店、50个节水标杆校园(含10个节水型高校)、100个节水标杆小区和150个节水标杆企业。持续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6.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遴选出3个及以上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组织指导2家以上工业公司及4家以上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制定省级水效领跑者城市评选办法,启动评选工作。

  17.发展节水装备产业。继续深化“双尖双领”计划,加大对节水科技的攻关投入。支持节水产品和装备制造,鼓励使用节水技术和装备。引导节水装备制造企业围绕各行业节水需求,开发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水装备及产品,提高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

  18.推广节水技术和装备。加大先进的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快速推进一批环境资源领域科创平台、产业服务综合体、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强化区域创新平台支撑,高水平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湖州绿色创新引领区建设。完成金华市国家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项目验收。

  19.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持续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积极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动态调整城镇供水价格,探索构建适合我省省情的有关政策体系。

  20.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做好水资源税实施前的征管准备工作,依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水资源费改税,确保费改税平稳过渡。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征管准备方案,开展充分的发挥水资源税绿色税收调节作用的税收政策研究。

  21.完善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完整节约用水奖励政策体系,印发《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水资源费减征办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完善奖励政策,推动形成层级明确、落实有力的节水激励体系。

  22.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深入推动水流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选取省级重点河流、重点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开展确权登记,指导督促市县协同推进本辖区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强培育发展水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

  23.拓展节水融资模式。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为各领域节水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逐步推动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环境,加强对节水、减排等绿色项目的金融支持。梳理总结合同节水管理试点成功经验,提供推介可行路径和操作模式,在高校、医院等重点用水领域积极地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打造一批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促进节水服务市场发展。

  24.落实水效标识制度。持续推进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符合性抽查工作。加强技术攻关,推动水效标识有关技术规范的出台,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水效标识制度宣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引导使用节水产品,推动节水器具普及。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节水认证整合绿色产品认证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完善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25.完善定额管理机制。开展主要行业用水现状调查,编制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修订“十四五”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化工等行业基本的产品定额做多元化的分析评价,制定动态修订计划。开展《农业用水定额》(DB/T769-2016)省级区域标准修订工作。组织用水定额使用情况调查,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26.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加强取水监测体系建设,推动许可水量万吨以上取水监控设施安装,提高监控覆盖率。建立管网内用水信息监测共享制度,开展流域(区域)水资源多目标调度试点工作。定期更新维护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用水统计填报管理。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控体系,做好农业灌溉用水分类统计。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和节约用水管理年报。按照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要求,梳理节水数字化数据需求清单,充分的利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成节水行动数字化综合应用。实施水资源监控扩能提标行动,促进取水计量规范化、提升在线监测覆盖率,构建“三生”用水综合监控体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