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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br关于做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12-20 09:08:55 |   作者: 农业信息化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市农牧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要求,快速推进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申报工作。请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申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2019〕50号)精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参照2020年国家、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建设文件要求,快速推进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储备,现就我旗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每个乡镇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0.5万亩,亩均投资1200-1500元。

  (四)认真填写项目村基本情况表,同时组织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形成项目建设意见,提出渠路等公共设施占地调整方案。

  (七)在乡镇通过采取竞争立项优选项目,根据专家及有关人员实地考查,综合考评结果,分为可行、基本可行、不可行3个档,可行及基本可行入旗级项目库,不可行告知申报单位,并退回申报材料。

  (九)盐碱地面积大的乡镇,选择中轻度盐碱化的地块,采取专项工程措施,为相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行示范,逐步推进重盐碱度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一)旗农牧局牵头,加强与财政、审计、水务、林草、自然资源、科技、农机、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技术支持。

  (十三)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旗农牧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海青 联系电话 )

  (一)综合说明。概述项目背景、项目名称、开发及投资规模、项目区的地理位置及四至范围、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期。

  (二)自然概况。项目区主要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所在地区水系、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等状况。

  (三)社会经济情况。项目区的人口及劳动力状况,当地农民收入状况。项目区耕地面积、复种指数、开发潜力和农业“两区”建设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项目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四)基础设施。项目区水利骨干工程现状,主要是水源工程、排水工程、防洪工程设施现状等方面。田间工程现状,主要是田间灌溉、排水工程设施状况等。说明农业机械设施配备及使用、道路交互与通行及电力设施现状。

  项目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应包括自然灾害、农业基础条件、生产方式、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产业结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

  从保障粮食安全,农副产品供给,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节水、节地,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从自然资源状况、基础和技术条件、生产潜力、资金筹措、组织保障、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等方面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确定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单项工程的建设标准。简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拟建工程。

  项目投资估算应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投资和其他措施费用总额及构成等。项目投资估算原则上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编制。

  (一)经济效益。新增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能力,新增种植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额等。

  (二)社会效益。项目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节约水量、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等,分析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四)工程管护。确定工程管护主体、工程管护范围、工程管护模式、管护经费筹集和使用,明确管护制度,确定管护主体的职责和权利。